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底伊乐
为深化川渝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成果,2月7日,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了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下称蓝皮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发布会现场(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供图)
据悉,这是全国首次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行业为主体,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为主题发布的蓝皮书,具有首创性、协同性、专业性、综合性和前瞻性。其内容不仅综合归纳了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合作发展历程、工作成效及多项特色亮点工作,还对2025年以及远景2035年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进行了展望。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川渝两地审核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共13家,近3年共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3046件,业务范围涵盖除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外的6大类43个项目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类别,川渝两地登记在册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共计356名。
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供图)
蓝皮书指出,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区域合作创全国之先,两地签订了《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共建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共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资质;构建了质量管控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智慧司鉴”体系、规范指引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深层次、高质量、全方位的川渝司法鉴定一体化合作格局正在形成。
蓝皮书还对下一步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进行了展望,提出要努力实现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占比提升至机构总数的40%以上,协同培育4—5家“双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争创2家省部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要协同制定出台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指引,协同举办“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论坛”,并推动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判、重点项目协同推进、重要问题定期通报等机制全面落实。
名词解释: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损害公私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现实紧迫性。
标签: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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