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标签: 结婚登记 生活用品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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